2023年招生信息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华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华大招〔2019〕11号)和(关于印发《华侨大学202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实施细则》的通知)(招生〔2020〕12 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现将校考项目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公示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学校按照考生报考类型和测试成绩,根据各项目选拔方案择优确定公示等级。其中羽毛球考生沙芝正(报名号:211038501000046)自动放弃公示资格。

公示时间:2021年2月5-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各种形式向华侨大学招生处(电话:0595-22695678,邮箱hquzsb@hqu.edu.cn)或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595-22693678)反映。

附件:华侨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拟公示名单(校考)

注意事项:

1.表中备注为“B类候补N”,表示在教育部上报截止日期前如B类正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公示,可按候补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递补。

2.最终结果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通过公示为准。统考项目(包括足球和游泳项目)待成绩分发后另行公示。

3.公示等级为A类的考生,即文化单考,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文化课单独考试,选报 “华侨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并且达到文化单考不低于180分(含)方可上报教育部。

4.公示等级为B类或C类考生,请及时关注所在省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工作规定和华侨大学高水平考生群(QQ群号:748481958)通知,并按照各省招生部门要求做好验证工作,并于2021年7月6日前将网上查询的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表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扫描发至我校招生处邮箱:hquzsb@hqu.edu.cn,逾期未发送者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华侨大学招生处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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